固原市政府投资项目抽取自治区评审专家操作规程
固原市政府投资项目 抽取自治区评审专家操作规程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到自治区抽取评审专家程序,提高评审工作质量,依据《固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固政发〔2017〕55号)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项目类别 1、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总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或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项目在自治区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以上单数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2、有特殊技术要求或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 3、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固原市本级专家库没有相应类别的专家可在自治区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申请与审批 招标(或采购)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开标3日前登录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下载《自治区级评审专家抽取审批表》,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与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联系办理。
三、监督见证 1、工程建设项目到自治区抽取专家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为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为财政部门,抽取评标专家见证单位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抽取、接回评审专家由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全程监督,切实做到相关工作人员与评审专家的分离与监督管理。 四、抽取程序 1、自治区专家库抽取评审专家提交的材料包括招标(或采购)单位关于到自治区抽取评审专家申请、《自治区级评审专家抽取审批表》、《保证评审专家安全承诺书》等。 2、具体抽取工作由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 五、纪律要求 1、招标(采购)单位申请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评审专家应听从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本规程提出的相关要求。 2、具体抽取专家操作流程程序、纪律执行情况由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见证记录。 3、评标专家不得提前抽取,在项目开标当天完成抽取、集合及车辆接送工作。 4、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指定区域全程监控下,用专用固定电话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照规范用语(后附)通知。 5、进入专家抽取区域开始抽取专家前,由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拟乘车所有人员手机进行集中管理。 6、专家抽取表由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密封保存,严禁对专家申请表拍照、另行记录、复印等。 7、抽取的评标专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后,在指定位置就座,由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核对专家身份后,与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招标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同乘一辆车,所有人员不得与评标专家谈论与项目有关之事;其他人员不得一同乘车。 8、车辆出发前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准备工作餐,在车上集中就餐,原则上不得中途停车就餐。 9、车辆由招标(采购)人负责提供,并书面承诺保证评标专家安全。 10、评审专家接到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直接进入评标室评标。 附:1、《保证评审专家安全承诺书》 2、抽取评审专家规范用语 3、《抽取自治区级评审专家审批表》
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原市财政局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3月 13日
附件下载:
自治区级评审专家抽取审批表.doc 附件下载: 保证评审专家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下载: 抽取评审专家规范用语.docx 附件下载: 固原市政府投资项目抽取自治区评审专家操作规程原文.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