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论证公告]彭阳县公安局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论证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8-14 18:00 发布人: 阅读次数:


彭阳县公安局单一来源采购彭阳县公安局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审核前公示

彭阳县公安局申请彭阳县公安局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深圳市神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8层804号公司提供。根据《关于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宁公通【2016】84号)文件精神。达到全区厅统一规划。由深圳市神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系统为我局现有办案区管理系统升级版本,为方便与原系统数据库等系统完全对接,我局决定2018年智能化升级改造系统继续使用原套办案区管理系统。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8月15日起至2018年08月20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厅行政审批窗口(地址:文化街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51-6982682)和彭阳县公安局(地址:宁夏固原市彭阳县兴彭大街,联系人:刘新,联系电话:13649567433)。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2018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