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招标采购项目评审分数复印备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14 08:21 发布人: 阅读次数:

 

 

关于对招标采购项目

评审分数复印备查的通知

 

各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

近期,有个别招投标人反映,代理机构在整理专家评审分数时可能存在私自修改评标专家单项打分表现象,导致评审总分与单项分数合计不符,要求评审专家返回评标室重新修改评审汇报告。为了严肃评标纪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招标(采购)评审分数复印备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所有进入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交易的项目,评审结束后,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在公证机构、行政监督或招标(采购)人代表监督见证下,对评审专家所有打分表进行复印,复印件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公证机构(或行政监督)签字后,留存在交易中心交易监督管理科专人保管,并详细记录复印项目、时间及数量,相关人员签字备查。

二、留存在交易中心的评审专家所有打分表复印件未经行政监督及交易中心分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查阅。

三、代理机构整理资料、核对评审专家汇总分数,发现确属评审专家计算失误、需要修改的,必须征得行政监督(或公证机构)同意,方可通知评审专家进行修改,并且只修改汇总分数,不得修改单项打分。

四、项目完成招标(采购)、公示结束无异议,中标通知书颁发后,在公证机构(或行政监督)、代理机构代表的见证下,由交易中心交易监督管理科负责对该项目评审专家所有打分表复印件进行销毁,并详细记录销毁时间及数量,相关人员签字备查。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