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原市工程 建设项目进场交易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2-02 10:47 发布人: 阅读次数:

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

固市发改发[2018] 9号

关于印发《固原市工程

建设项目进场交易规程》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行为,依法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固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交易规程。

 

                                 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18日

 

固原市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规程

 

第一条  进场登记。招标人进场交易应提交项目立项审批文件、进场交易申请报告。

第二条  代理机构选取。招标人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和“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公布的中介机构中择优选取三家,随机抽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一家编制控制价的造价咨询机构代理相关业务。同一中介机构在同一批次抽选中只能中选一次。

第三条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发布。提供《建设工程报建登记表》、《项目招标登记表》、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招标代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等原件,以及与代理招标项目相匹配的招标资料,由代理机构编制公告并在规定的网站或其他媒介同时发布。

第四条  报名。投标人必须在网上完成报名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严禁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接受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的报名及发售资格预审、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应对潜在投标人报名情况保密,不得向外透露。

第五条  资格审查。由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核发资格预审通知书。

第六条  招标文件发布。对审查合格的企业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制作,并加盖招标人、代理机构及监督管理部门公章后送交易中心登记。

第七条  预约开评标时间、场地。代理机构提前一周将准备齐全的招标资料提交交易中心相关科室登记后安排开评标时间、场地。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八条  评标委员会组成。市直及原州区评标专家开标前40分钟(各县评标专家开标前90分钟),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在固原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应专业的评标专家,待专家全部进入评标室后,交易中心相关科室将密封打印的专家名单交给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核验专家身份。

第九条  开标。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由代理机构登记备案人员或招标人组织所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进行公开开标、唱标。

第十条  评标。代理机构提前准备好评标专家所需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各种表格,放置约定的评标室。开标结束后,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由监督部门、见证人员送到约定的评标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招标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室,严禁与评标专家接触。

第十一条  定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预中标人及候补中标人。

第十二条  结果公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站或其他媒介同时发布,公示期不少于3日。

第十三条  中标通知书。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核发加盖交易中心备案章的通知书。

第十四条  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同时报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投标保证金退付。中标人确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利息全额退还投标人。

第十六条  档案资料归档。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招标人、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交装订成册的完整招标档案资料

附:固原市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流程图